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6-14 本站作者 【 字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将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23年5月9日,公司股东郭立志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郭立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19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2%,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上述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中欧体育最新地址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5月22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线-16:0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邮编:518057,联系电话。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止2023年5月1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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