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停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机构

2024-09-23 本站作者 【 字体:

  中欧体育kok官网入口央广网沈阳11月10日消息(记者李子平)11月9日,辽宁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共同研制印发了《辽宁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办法称,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县(市、区)为主。实施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牵头组织同级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共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同意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颁发办学许可证。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

  培训机构实行“一证一址”“一址一证”。未经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不得擅自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培训机构不得在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中开设学科类培训内容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违规组织学员参与未经国家省、市、县(市、区)备案的竞赛活动。培训机构不得与中小学校勾连牟利,参与普通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培训机构应当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接受公众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收取的培训费用应全额存入监管专用账户。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先上课后付款的培训模式。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